YOHO LAW@FOXMAIL.COM023-6712-3998 法律在线咨询

刑事案件的加强审判道路还很长

作者:优浩律师事务所发布于:2019-11-04

刑事案件的加强审判道路还很长,但是正在逐步完善的道路上,需要更多地努力相信在最终实施的时候,可以落到实处,为正义发声。

刑事案件的加强审判道路还很长,但是正在逐步完善的道路上,需要更多地努力相信在最终实施的时候,可以落到实处,为正义发声。

 

刑事案件加强审判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说道

 

一、当前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我们清醒认识到,当前刑事审判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

 

1、是刑事司法理念有待进一步转变。有的法院大局意识不强,对刑事审判功能认识不到位,服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的作用发挥不充分。有的刑事案件审判在理念上不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就案办案、机械司法,案件裁判同时代发展脱节。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统一的理念还需进一步加强,一定程度上还存在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重口供轻物证、重严惩轻预防的倾向。有的法官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理解把握不准,裁判结果与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存在差距。

 

2、是刑事审判风险压力明显增大。新类型、涉众型犯罪显著增多,犯罪信息化、智能化、组织化趋势明显,刑事审判难度不断加大,准确适用刑事法律面临新的考验。涉黑涉恶、电信网络、金融证券、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套路贷”诈骗等犯罪案件,在调查取证、专业鉴定、事实证据认定等方面存在实际困难,有待进一步解决。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涉案财物追缴处置难度大,追赃挽损率低,容易诱发社会风险,维护稳定面临较大压力。刑事审判社会关注度高,一些重大敏感案件在全媒体环境下极易成为舆论焦点,少数当事人利用网络炒作案件影响公正裁判,审判工作面临巨大舆论压力。

 

3、是刑事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审判程序存在瑕疵,影响案件质效,甚至导致冤错案件。有的案件存在“类案不同判”、裁判尺度不统一的问题,裁判文书说理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法官未能准确理解立法原意,没有很好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司法实践中,存在刑罚执行机制衔接不顺畅,罚金刑、缓刑适用不规范不平衡,附带民事赔偿和财产刑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影响司法公正。

 

4、是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需要加大力度推进。改革的系统集成、协同推进不够,制度体系不够成熟定型,还没有充分发生“化学反应”。一些地方仍然存在思想不统一、工作不平衡、协调不顺畅等问题,证据收集、固定、审查标准不一致,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格局尚未完全形成。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非法证据排除,证据补查,无罪判决等方面制度落实不到位,执行“三项规程”力度不够,庭审实质化有待加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刑事速裁程序配套措施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

 

5、是刑事审判队伍建设存在不适应问题。有的法官政治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忧患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有待增强。有的法官司法能力不足,办理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运用信息化手段办案、化解矛盾纠纷、舆情应对、做群众工作等方面能力难以适应工作需要。刑事审判工作考核激励机制不够健全,影响法官工作积极性。有的法院刑事审判力量有所弱化,业务骨干流失严重,队伍出现断层。有的法院司法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没有正确处理好放权与监督的关系。队伍中还存在纪律不严、作风不正、司法不规范等现象,甚至出现有的法官以权谋私、枉法裁判等腐败问题,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

 

二、下一步的措施和建议

当前,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繁重,国际形势发生深刻变化,安全稳定环境面临新挑战,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任务艰巨。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重大变化,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对刑事审判的质量与效率、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树立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刑事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更好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

 

一是牢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贯穿到刑事审判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优势、制度优势,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推进刑事审判工作。

 

二是牢固树立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刑事司法理念。全面准确把握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更好服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在新时代对公平正义的需要,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统一、公正与效率相协调。兼顾天理国法人情,尊重群众朴素情感和公平正义观。准确理解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更好发挥刑罚社会功能,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惩恶扬善,伸张正义。

 

三是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犯罪。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准确把握扫黑除恶阶段性新形势新任务,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不放,紧盯“保护伞”“关系网”不放,紧盯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不放,加大“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力度,确保依法打深打透、除恶务尽。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准确把握法律政策,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决防止人为“拔高”或者“降格”,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依法惩治腐败犯罪,认真贯彻监察法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准确适用刑事缺席审判制度,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全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经济犯罪,统筹依法审判与追赃挽损、化解风险、维护稳定工作。

 

四是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严惩杀人、抢劫、绑架、强奸、拐卖、毒品、涉枪涉爆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犯罪,依法惩处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大惩治环境资源犯罪力度,注重发挥罚金刑的惩罚和补偿作用,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研究出台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准确把握未经批准进口仿制药的罪与非罪界限,认真落实疫苗管理法,对涉疫苗犯罪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严惩制售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犯罪和脱贫攻坚领域腐败犯罪,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依法严惩侵害留守妇女儿童、危害校园安全、妨害公共交通安全、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促进解决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解决打击“套路贷”犯罪中出现的问题,推进刑事和民事司法政策有机衔接。加强产权刑事司法保护,依法惩治各类侵犯产权犯罪,坚决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切实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五是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推动健全政法各单位各尽其职、配合有力、制约有效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三项规程”,落实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促进庭审实质化。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推动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的优化升级和推广应用,提高办案质量。加强审判经验总结和案例指导工作,促进统一刑事证据认定标准和裁判标准。推进跨部门刑事涉案财物管理平台建设,推动刑事涉案财物追缴处置程序规范化。加大附带民事赔偿和财产刑执行力度。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刑事速裁程序,进一步健全中国特色多层次刑事诉讼制度体系。

 

六是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把尊重和保障人权贯穿刑事审判全过程,进一步扭转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等观念,推动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坚持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确保定罪公正、量刑公正、程序公正,坚决守住防止冤错案件的底线。充分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推进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加强法律援助工作,通过控辩审以及诉讼参与人等各方努力,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七是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刑事审判队伍。认真落实新修订的法官法,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全面推进高素质刑事审判队伍建设。旗帜鲜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广大刑事审判法官切实增强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高刑事法官审查证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专业化水平,全面提升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运用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加强刑事审判力量配备,强化职业保障,为刑事审判法官坚持原则、依法办案提供有力支持,切实增强刑事审判岗位的尊荣感和吸引力,着力解决人员流失、力量弱化、年龄断层等问题。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完善审判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着力解决刑事审判领域的不规范不公正问题,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八是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情况,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刑事审判工作。

针对当前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惩治刑事犯罪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金融犯罪、网络犯罪等有关刑事立法,为依法惩治犯罪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武器。二是加大对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支持力度,适时修订刑事诉讼法,完善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和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推动健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体系。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刑事审判工作的监督,推动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听取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对刑法、刑事诉讼法实施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推动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问题和困难,关心支持刑事审判队伍建设,促进刑事审判工作健康发展。

 

相信人民之声,民族之声,此次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报告,体现了法律的不断完善和落实。特别是近几年互联网普及发展新型刑事犯罪层出不穷,刑事案件的加强审判完善是刻不容缓。

 


023-67123998

在线留言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