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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浩用法律解释:以环保名义强拆养猪场

作者:优浩律师事务事务所发布于:2017-08-22

不同情形的养猪场,各地对养猪场补偿的政策规定优势差异巨大,那么被拆迁人又会面临哪些局面呢?下面来看看优浩是怎样用法律分析的

  不同情形的养猪场,各地对养猪场补偿的政策规定优势差异巨大,那么被拆迁人又会面临哪些局面呢?下面来看看优浩是怎样用法律分析的:


  一、强拆养猪场名义之一:土地征收

  这是最“正常”的一路强拆养猪场原因,即养猪场所建的这块地要被征收了。这里的法律依据就是《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这个程序广大被征收人应该比较熟悉了。强拆养猪场的依据,是《实施条例》第45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强拆养猪场名义之二:违建拆除

  在不涉及土地征收项目的情况下,以对违法建筑进行行政处罚的名义拆除养猪场就是政府在实践中的又一重要选择。《土地管理法》第76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退还土地的方式,通常就是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


  三、强拆养猪场名义之三:环保处罚

  从近期的新闻报道来看,各地掀起的这一波强拆养猪场的浪潮,主要适用的就是这一名义:养猪场不环保,产生大量环境污染物,因此要予以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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