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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某盗窃案——不起诉

作者:重庆优浩律师事务所发布于:2021-05-12

刘某某因盗窃罪积极去的家属谅解,适用量刑情节终获不起诉决定书

刘某某系在校学生,涉嫌盗窃被刑事拘留后被依法取保候审,由于家属迫切希望此次事件对刘某某未来整个人生的影响能够做到最小化,刘某某家属慕名而来找到了重庆优浩律师事务所代理此案。

优浩律师在听取了家属的案情阐述后,优浩团队对案件进行了集体讨论,抓住本案的重点,辩护律师积极调取本案卷宗、提交法律意见书,数次与检察院、公安机关交换意见。另一方面,协助刘某某及其家属获取被害人的谅解,取到谅解书

优浩律师结合法理和情理从主观犯意、客观行为、法定量刑情节、社会影响到对犯罪嫌疑人个人的长远影响方面进行说理。最终重庆市某区人民检察院充分考虑了优浩团队的辩护意见,作出对刘某某不起诉的决定,让刘某某获得了一个好的结果。同样,这不仅是优浩律师事务所辩护律师的成功,更是整个优浩刑辩律师团队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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